微微小编 2014-07-08 12:03:00
化妆品是女性朋友必备的,但是化妆品由于有化学成分,使用不当容易中毒。媒体刊发十大最毒化妆品的新闻,事实到底是怎样呢?这些最毒化妆品的成分是否会危害健康呢? 有媒体刊发十大最毒化妆品的新闻,内文称,信息来源于美国的一个非营利机构环境工作小组(Environment Work Group,EWG)。
但需要澄清的是:第一, EWG只是一个民间机构而已,其发言是否靠谱还需就事而论;第二,谣言粉碎机调查员并没有在EWG的官方网站上找到与“最毒化妆品”有关的公告,与新闻中描述的“环境工作小组根据化妆品中含有的已知或者可疑的化学物质罗列出10大最毒化妆品”不符。经过搜索后发现,“最毒化妆品”其实脱胎于彭博社(Bloomberg)于12月3日发布的一个幻灯片。接下来,我们就来点评一下其中不实和歪曲的内容。
1. 新闻原文:“‘在个人护理产品中,大约添加了10500种化学物质,但在过去的30年,其中只有13%是经过安全测试的。’环境工作小组称。”
真相:这句话确实来自于环境工作小组官方网站上的一篇文章,不过原文是“11 percent”,引述以后变成了“13%”。另外,即使是原声明,对原料安全性的指责也是不实的。事实上,化妆品中的任何成分都有安全性相关的测试,结果可以在材料安全性数据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中找到。
2. 新闻原文:“美国媒体称,化妆品在美国并不像食品和药品一样被监管,美国的药品监管局也没有对化妆品成分的标准以及相关安全有召回的责任。”
真相:无论是在美国还是中国,化妆品都会被单独划为一个类别管理,与食品和药物一样都归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管理。在FDA的官网上,可以看到化妆品(Cosmetics)这一个类别,同时“关键话题”(Key Topics)中明确有“产品与成分安全”(Product and Ingredient Safety)这一条。我国也有《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的法规,是为了保障化妆品安全、规范制造商行为而设定的。再看看美国各类产品的召回信息,从中能了解到FDA对化妆品是有召回责任的。
3. 新闻原文:“在20世纪30年代,数十位美国女性在使用某睫毛膏产品感染后失明,一人甚至死亡。该产品就包括P-苯二胺,这种未经过测试的化学物质可能会在面部和眼皮引起水泡及溃疡。而这种物质如今仍在化妆品中广泛使用。”
真相:的确有这样一场惨痛的事故,但这些女性使用的并不是睫毛膏(mascara),而是一种叫做Lash Lure的染睫毛剂。睫毛膏是为了暂时性改变睫毛的外观,而Lash Lure像染发剂一样,是为了永久性地改变睫毛的颜色。那时人们并不了解p-苯二胺的毒性,却贸然在眼部使用它,因为眼内黏膜要比正常皮肤脆弱得多,最终导致数十人失明,一人因感染而死亡。这场惨痛的事故促使FDA于1938年出台了化妆品管理规范。而今,这种成分在中国属于“化妆品组分中暂时允许使用的染发剂” ,即可以在染发类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并且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标注“含苯二胺类”、“不可用于染眉毛和眼睫毛”等警示。此外,目前已经有不含p-苯二胺的染发剂。
4. 新闻原文:“防晒霜中的有效成分可能能帮助抵御紫外线,但在动物试验中也会导致甲状腺以及大脑的一些问题。”
真相:这样严重的后果,最容易让消费者心生恐惧。但是,防晒霜的有效成分有许多种,不指明是哪种防晒剂、什么“动物实验”,什么剂量,这样的指责又有什么价值呢?即使是水,也可能因为饮用太急而导致脑水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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